机电学院党员教师义务兼任低年级班主任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07日  

机电学院党员教师义务兼任低年级班主任

为进一步加强机电学院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发挥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机电学院开展党员教师义务兼任一年级班主任活动。为了开展好这项活动,分党委制定了《党员教师义务兼任低年级班主任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班主任的选聘方式、工作任务以及班主任的待遇和任期等都做了明确规定。目前已经有十名党员教师或管理干部被选聘兼任了一年级班主任工作,在这次活动中,学院班子成员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新闻发布者:机电学院 撰稿人:李金明 时 间:2009年9月7日

审 核 人:李金明 编 辑:郭倩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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