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颖教授被授予“百名模范女性”荣誉称号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4日
王丽颖教授被授予“百名模范女性”荣誉称号
值此“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院长王丽颖教授被长春市委、市政府授予“百名模范女性”荣誉称号。这是妇联系统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授予优秀妇女的最高荣誉。3月3日,颁奖大会在省宾馆隆重召开,市长崔杰主持大会,市委书记高广彬作了重要讲话。
王丽颖是我校建筑与设计学院院长、教授。吉林省土木学会建筑师分会副会长、建筑节能学会副会长、长春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多年来,她以校为家,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把精力都用在了学院的发展建设上;她一直工作在教学一线,主编10余部专业书籍,发表30多篇教科研论文;她积极参加社会扶贫帮困活动,做贫困儿童的爱心妈妈。
王丽颖教授曾先后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吉林省优秀教师、长春市创新能手、长春市三八红旗标兵等荣誉称号。
新闻发布者:妇委会 编 辑:宋艳爽
时 间:201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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