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积极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0日
我校积极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1]69号文件)确定我校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的喜讯传到校园后,师生员工和海内外校友奔走相告,欢欣鼓舞。
10月19日上午,党委书记李春生、院长韩立强、副院长任玉珊、副院长杨晓东召集院办、党委宣传部、招生办公室、土木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负责同志和学科办全体同志召开了工作协调会,就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计划、招生宣传、人才培养方案等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提出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有序地做好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准备工作。
会议要求相关教学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能源动力学院、管理学院等要提早做好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招生报名动员工作,各部门要通力配合,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信息畅通,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会议决定2012年我校在“建筑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两个领域开始正式招收工程硕士。我校从2011年10月起正式启动工程硕士招生准备工作。
新闻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撰 稿:叶义昌
审 核:田东代 时 间: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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